出书“你在自己的博客上写文章,写多了可以花点钱出书啊!”对朋友充满了善意的提议,我直摇头,表示我是不会花钱出书的,虽然我很尊重那些花钱出书的普通人。
我用似开玩笑的口吻表示,花钱出书?我是不会干的,要是女儿将来孝敬老爸,哄我老人家高兴赞助我出书,我可以有条件的接受:只印三本,全家三口一人一本儿,拿回家看烦了,再撕两本儿升炉子,女儿手中的那本儿,就成了稀世珍品,在搜藏界这种书叫“孤本”,就是存世独一无二的书,这种书绝对没人舍得在村头上厕所的时候用。
书,本来就不应该写书的花钱出,谁看书谁买书谁花钱,写书的应该得到稿费。好像写书是作家的事儿,出书是出版社的事儿,印书是印刷厂的事儿,卖书是开书店的事儿,挣的钱按着规矩办就完事了。
名人需更有名和更多的金钱,而窥探名人隐私的好奇心,就是阅读名人书的需求,供需关系的成立,就有了名人卖书的市场。名人就是不会写书也要雇枪手写。当然那些真正的名人作家和他们的优秀的作品可要另当别论啊!
普通人出书,写的有一点色彩是不够的,普通人的隐私无人关注,出版社和卖书的不赚钱,当然不干。就形成了谁写书谁想出书,谁就得先拿钱全买下来自己再去卖。这和服装厂的来料加工没有多大区别。有的普通人出书是想说明自己不是普通人了,或者为了评定职称什么的,花点儿钱也甘心情愿,结果普通人出了书还是普通人,书卖不去就得送人,送给人家也不一定看,书的下场可想而知!可大多数花钱出书的普通人,是令人尊重的,他们写的书凝聚了他们的智慧、真情、心愿......他们只是文人不是商人,好书并不一定好卖,好书并不一定买的人多,就象一些专业性很强的专著等书。尊重的同时也为这些不露象的“真人”和他们写的好书鸣不平!
所以我写的这些文字,自己是不能花钱出书的,我不想再玷污“书”在我心中的地位!当然我写的文字要有人喜欢看,出的书有人买,且供不应求,挣他一笔旅游费何乐而不为呢?我这一会儿正做白日梦。哈!况且我写的这些文字是给自己消遣的!


